1.捐赠金额达到 3000 万元(人民币或等值外币,包含本数, 下同)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可为学校大型单体建 筑、二级学院或道路冠名;
2.捐赠金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 者,可为学校的学术报告厅、广场或研究院冠名;
3.捐赠金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 可设立专项基金或为学校的阶梯教室、园林、二级学院下设的教 学科研机构冠名;
4.捐赠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 可为学校的大型教室和会议室冠名;
5.捐赠金额达到 20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 可为学校非在编科研机构冠名;
6.捐赠金额达到 10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 可为学校教室、会议室、图书馆阅览室等冠名;
7.捐赠金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 可为学校模拟法庭、高端论坛、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冠名;
8.捐赠金额达到 2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可为学校组织召开的学术研讨会、校园文化活动等冠名;
9.捐赠金额达到 10 万元以上或捐赠等价实物、有价证券者,可设立奖教金或为学生社团类活动和教职工活动冠名;
10.捐赠金额达到 1 万元以上者,可为学校公共活动及学习 区域内的各类桌椅、林木、装饰等冠名。
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885996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