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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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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填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数据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23年11月28日 17:07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单位:

按照《山东政法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鲁政院党〔2023〕53号)要求,为做好我校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,把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。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数据填报工作的责任人,对此项工作负总责,对本单位负责的表单数据亲自把关、严格审核。各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专职人员要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填报工作,确保数据客观真实、准确无误。

二、操作步骤

打开学校主页,点击“智慧校园”校园门户,点击“个人服务”→“绩效考核管理系统”,依次选择需要填报的数据进行填报。绩效考核专职人员填报完毕点击提交,各二级单位党政责人负责审核相关党建、业务指标,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归口考核单位审核。

三、账号密码

各二级单位设党组织负责人审核账号、行政负责人审核账号、绩效考核专职填报人员账号三类,登录用户名、密码详见附件《账号分配一览表》(附件1),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。

四、填报安排

1.熟悉填报规程和指标体系。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绩效考核专职人员认真学习《山东政法学院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鲁政院党〔2023〕53号)《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目标责任清单》等文件,特别要注意时间界定、指标解释等,准确把握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。

2.明确填报要求,严格把握填报进度。本次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数据采集分为两部分,第一部分为2023年度(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),请将第一部分填报内容于2023年12月15日前填报完成,第二部分为2023年度12月份(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)请将第二部分填报内容于2024年1月6日前填报完成,请注意数据采集填报范围,避免出现错报、漏报情况。

五、填报要求

填报过程中,指标体系中各考核要点的“完成情况”与“完成附件”请与指标体系中各考核要点一一对应,各指标的“完成情况”注意总结凝练,原则上控制在50—300字之间,附件命名,请以考核要点命名并凝练在20字以内。

六、其他要求

1.严禁数据造假。各二级单位严把数据质量关,如实填报基础数据,客观反映学校发展各项指标,对于数据审核把关不严,出现错报、漏报,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,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。

2.对定性描述类指标,注意言简意赅,条理清楚。

3.填报过程中,如遇指标内容等问题,请联系各指标制定部门。因绩效考核系统正处于试运行阶段,填报过程中,如遇问题,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处。

联系人:谭老师  8859969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张老师  88599695

   

 

 

发展规划处

 2023年11月28日